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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29 2020/05/22 中時 周麗蘭

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移工返國與雇主用人需求,勞動部有條件開放原雇傭關係為短期聘僱3個月或6個月,圖為雲林外籍移工參加2019年縣府舉辦的開齋節活動。(周麗蘭攝)
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,有些屆滿聘僱的移工無法如期出國,原雇主也無法新聘移工,勞動部為保障移工的生活,並兼顧雇主用人需求,開放上述狀況的原雇主申請原移工3個月或6個月短期聘僱,即日起可向勞動部申請。

縣府勞工處長張世忠指出,根據勞動部規定,今年3月17日至6月17日移工的聘雇許可期間屆滿,因疫情未能如期出國,且未辦理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,原雇主可申請聘雇該移工3個月或6個月的聘雇許可。

張世忠表示,多數國家仍因疫情邊境未開放,加上國際班機取消或停飛,許多聘雇許可屆滿的移工無法依原規畫日期出境,仍滯留臺灣,等待出(返)國期間無薪資收入,原雇主也無法申請新移工,雙方同受衝擊,勞動部透過開放短期聘僱移工,暫解燃眉之急。

張世忠說,為避免勞資爭議發生,雇主依本案申請短期聘僱時,應檢附移工同意本次僱許可期間之切結書,並依現行規定檢附應備文件。

勞動處表示,雇主於短期聘雇許可期間,仍需辦理就業安定費計收、轉換雇主或工作、定期健康檢查、期滿續聘、期滿轉換、聘僱管理等。若因疫情結束或因疫情緩解,國際航班恢復,移工可申請提前出國,但仍須依規定辦理解約驗證程序,雇主才能遞補新移工。

(中時 )